12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确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辽学位〔2024〕10号)文件,学校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校持续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提升医学等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强化有组织科学研究,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学校以被确定为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为契机,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优势特色,对照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条件,聚焦内涵发展,履行建设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分步骤、分项目抓好立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向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建设目标迈进,加快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步伐,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贡献更大力量。
信息来源:锦州医科大学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