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成考函授《刑法学》学习课程—缓刑的执行

院校:湖南中医药大学 发布时间:2025-04-28 10:51:26


    缓刑的执行

    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对于宜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级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而对犯罪分子的缓刑的执行由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

    社区矫正机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负责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内容:第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情况。《刑法》第7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遵守人民法院对其发布的禁止令的情况。第三,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规定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

    缓刑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对其中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监督,公安机关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缓刑人员依法及时处理。